我国足球甲级联赛始于1957年,是我国最高水平的足球赛事,每年有10支球队参赛。
1957年,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全国性竞赛制度中国足球比赛分类,包括甲、乙级联赛和青年联赛的升降级制度。
甲级联赛共有12支球队参加,1959年因举办第一届全运会,甲级联赛没有举行,但
举办了全国足球锦标赛,1960年至1963年,参加全国甲级联赛的球队多达29至39支。
1966年参赛队12支(1966年比赛未完成)。1966年至1977年,受“文化大革命”影响,球队被迫停办
澳超联赛于 1978 年恢复,每年举办一次,春季开始,年底结束。通常有 16 支球队
参加比赛采用双循环(分阶段)集中赛制,按积分、净胜球、进球数顺序排列席位。
垫底的四支球队降级到B级中国足球比赛分类,而B级的前四支球队晋级到A级。
1984年,甲级联赛分为南北两个区中国足球比赛分类,采用主客场双循环赛制,不设升降级。
举行首届足总杯,澳超联赛的升降级制度是足总杯前16名球队保留澳超联赛席位,足总杯前16名球队保留澳超联赛席位。
排名第17至24位的球队将参加次年的乙级联赛。
2006年4月,为进一步推进中国足球产业市场化进程,中国足协与各中超联赛
参赛俱乐部共同出资设立中国足球超级联赛有限公司(简称:中超公司)。